寧波大學各相關學院:
為大力弘揚誠實守信的社會道德風尚,提升國家教育考試安全管理保障水平,確保2015年寧波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安全、順利實施,根據(jù)《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組織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專項教育活動的通知》,特對寧波大學在校學生、報考寧波大學研究生的全體考生開展一次誠信考試專項教育活動,以積極防范、制止本校學生及報考考生卷入國家教育考試作弊事件�,F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對在校學生的專項教育見: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第十二條:“在校學生、在職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教育考試機構應當通報其所在學校,由學校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嚴肅處理,直至開除學籍或者予以解聘:(一)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的;(二)組織團伙作弊的;(三)為作弊組織者提供試題信息、答案及相應設備等參與團伙作弊行為的”;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第五十四條:“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學�?梢越o予開除學籍處分:由他人代替考試、替他人參加考試、組織作弊、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為嚴重的”的規(guī)定,以及近年內發(fā)生的高校學生參與高考、研究生招生考試作弊的相關案例。
對報考寧波大學研究生全體考生的專項教育圍繞:《考場規(guī)則》、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考生要以誠實守信的態(tài)度參加本次考試�!�
請各相關學院在2014年12月25日之前,以適合本學院實際情況的形式,組織本院報考2015年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學習《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須知》、《考場規(guī)則》、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(摘錄)》、《參考案例》,教育考生遵守考試規(guī)定和考試紀律。組織本院其他在校生宣講近年來發(fā)生的高校學生參與考試作弊的案例。
教務處 學生處 研究生院/研工部 2014年12月12日
近年來,越來越多的職場人士選項攻讀在職研究生提升自己,進而在職場中獲得更多升職加薪的機會。上海財經(jīng)大學人力資源管理在職研究生主要有面授班/網(wǎng)絡班兩種授課方式可選,其中面授班均在學校上課,雙休日其中一天授課,法定節(jié)假日和寒暑假不上課;網(wǎng)絡班即網(wǎng)絡遠程學習,學員通過直播課堂、錄播回放、在線答疑等方式實現(xiàn),學員可自由安排學習時間,不受地域限制。
上海財經(jīng)大學在職研究生采取資格審核方式入學,無需入學資格考試,免試入學。在職研究生報名條件是:本科學歷、并獲得學士學位后滿三年(原專業(yè)不限);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。滿足條件的學員全年均可向院校提交報名申請材料進行報名,完成全部課程學習并通過考核可獲得結業(yè)證書;后期結業(yè)后可報名參加申碩考試,只考外國語和學科綜合2門,滿分均為100分,學員達到60分及格即可通過考試,學員通過考試并完成論文答辯后即可獲得碩士學位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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